“没事!”林志摆摆手,说道:“名门山庄并非我等能够接触到的。”
“是!”男子行个礼,转身离去。男子名唤无涯,是林志在回百宁城的路上捡到的。那夜明珠寨大火,连苟也以为所有人都葬身火海,却不知有个漏网之鱼。
“奴才无涯,求主人收留。”快到百宁城的时候,林志等人的马车被人拦下,一个浑身是伤的男子跌跌撞撞跑上前。
连苟嫌弃地看着臭气熏天的男子,想叫人丢出去,不曾想林志却闻到了男子身上独有的鱼腥味,他盯着男人许久,沉声开口:“你是谁?”
“无涯!”男子伤痕累累,一双眼睛却宛如东珠般明亮。
“留下吧!”林志淡淡开口。
“驸马,府里的奴才已经够多了,您还想着路上捡一个不成?”连苟不屑,丝毫不把林志放在眼里。
“连管家,我听闻公主闺房内的那对上好的黑玉镯不见了,可这对黑玉镯我好像在……”林志饶有兴致地看了一眼连苟,说道:“公主府里主子就是主子,奴才嘛……终究是下贱的东西,你说是吧?”
“你……”连苟气得说不出话来,他转念一想,说道:“既然公主将这管家权交给我,奴才买卖应由小的说了算,驸马爷还是不要操心了!”
“是吗?”林志冷冷看了连苟一眼,一字一句道:“你说,如果我回去跟公主说我要换了管家,你猜公主是答应还是不答应呢?”林志掀开衣袖,露出一道伤疤。
连苟盯着那道疤,沉默了下来。那道疤是前几年为救被疯马袭击的公主所伤,连苟即便是不认可眼前的驸马,但他终究还是闭上了嘴巴。
无涯感恩戴德地跟着队伍回了公主府,林志倒也未重用无涯,只是叫人把无涯安排至厨房做了烧火匠。
多日未见林志,沐绾绾一看到林志,两人便如那干柴烈火,放纵了三天三夜。
三日后,沐绾绾心满意足地躺在林志怀里,娇滴滴开口:“郎君,这些日子辛苦了!”
“不会,为美人寻找明珠,何乐而不为?”林志笑着把玩着公主胸前的浑圆,说道:“不知公主可曾想过微臣?”
沐绾绾心虚了一下,很快又娇笑抬头,扑进林志的怀里,说道:“我日日夜夜都在想。”
林志笑着欺身上去,房内一片旖旎。多日不曾相见,沐绾绾可不曾亏待过自己,公主府的后院住着百宁城最好的少年郎。
黑夜的书房,林志不曾点灯,昏暗的房间内,只有月亮的微光照在窗台,林志安静地坐在摇椅上。
三更天的时候,一个熟悉的身影悄悄进了书房。
“驸马!”无涯的声音响起。
“嗯!”林志点点头。
“从今往后,奴才就是您最快的刀。”黑夜里,无涯的眼睛格外明亮。
“你我目标是一致的,结束之后,你我不再相欠便是!”林志掏出一个玉簪,仔细摩挲着,那是她留在这世上的遗物,他亦是她的遗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