杜城在渔村待了五天。
第五天傍晚,老陈的船靠岸的时候,带回来一个人。
那人穿着深色夹克,黑裤子,皮鞋上沾着泥。四十出头,脸上没表情,站在沙滩上像一根钉进地里的桩子。阿峰跑回来报信的时候,声音都在抖:“城哥,来了个外人,开着辆黑色的奔驰,停在村口了。”
杜城正在院子里晒太阳,听到这话没动地方。他把脚边一只刨土的母鸡赶走,继续剥手里的一只橘子。
“陈叔呢?”
“跟那人站在沙滩上说话呢,我没敢靠近。”
杜城把一瓣橘子扔进嘴里,酸得眯了眯眼。
过了不到十分钟,老陈推门进来了。身后跟着那个穿夹克的男人。
老陈的表情不太好看,进门就把腰上的围裙解下来摔在椅子上:“城里来的,说是找你的。我跟他讲了我这儿没这个人,他不信,非要在村里转。”
穿夹克的男人站在门口,目光越过老陈,落在杜城身上。
杜城也在看他。
两个人对视了三秒钟。那男人的眼神很硬,像是做惯了“办事”的人,不是那种在办公室里敲键盘的,是那种在外面跑断腿、替人挡枪的。手上有茧子,虎口的位置最厚——常握方向盘,也常握别的。
“杜公子。”那人开口了,声音不大,但每个字都咬得很清楚,“常爷让我来接你。”
老陈听到“常爷”两个字,脸上的表情变了。他转头看杜城,眼神里有惊讶,也有一种“你小子果然不是一般人”的恍然。
杜城没理他,继续吃橘子。
“常爷让你来接我,你就来了?”杜城把橘子皮扔在石桌上,“没带个信物什么的?”
那人从夹克内兜里掏出一个信封,双手递过来。信封是浅黄色的,没写一个字,但封口处盖了一个章——不是红色印泥,是火漆。深蓝色的火漆上压着一个字:常。
杜城接过信封,没有急着拆。他把信封在手里翻了个面,看了看封口。火漆完好无损,没有被拆过的痕迹。
他用指甲挑开信封,抽出里面的东西。
是一张纸和一张卡。
纸上的字是用钢笔写的,笔迹很老练,像是练过书法的人:“小杜,在三亚等我。这里安全。信封里的东西你先用着,到了再细说。——常虎”
卡是一张黑色的银行卡,没有卡号,只有右下角烫金的两个字:恒丰。
杜城把信折好塞回信封,银行卡揣进兜里。他站起来,走到屋里拎出那个黑色的旅行袋,然后把那把刀从枕头底下摸出来插进腰带。
老陈站在院子里,嘴唇动了几下,最后只挤出一句:“要走?”
“走。”杜城拍了拍老陈的肩膀,力道不轻不重,“陈叔,这条命我记着。”
老陈“嘁”了一声,从兜里掏出那包红塔山,抽出一根叼在嘴上。“记什么记,你又不是我救的,是海救的。要说谢,谢海去。”
杜城笑了一下。
这五天他几乎没笑过。这是第一次。
他转身跟着那男人往外走。走到院门口的时候,阿峰从墙角探出头来,手里还攥着杜城前几天给他的那沓钱剩下的零头。
“阿峰。”杜城叫他。
“啊?”
“陈叔血压高,别让他总喝酒。”
阿峰愣愣地点了点头。
村口停着一辆黑色的S级奔驰,车身全是泥点子,看得出来路不好走。司机坐在驾驶座上没下来,戴着一副白手套。
穿夹克的男人拉开后座的门,杜城弯腰坐进去。
车门关上的一瞬间,外面的声音全被隔绝了。车厢里很安静,飘着一股淡淡的皮革味。杜城靠在座椅上,把那个信封又拿出来看了两眼。
常虎。
这个名字他在海南听过。不是最顶尖的那一拨,但在三亚那一亩三分地上,常虎两个字是能当钱用的。
问题在于——常虎为什么要帮他?
他杜城跟常虎没有任何交情。父亲跟常虎倒是有过几次生意往来,但算不上深。一个在三亚做实体起家的老牌商人,放着安稳日子不过,掺和到杜家的内斗里来,图什么?
杜城把信封塞回兜里,闭上眼睛。
车子发动了。沙滩上的碎石子被轮胎碾得“噼啪”响。车子拐上土路,颠簸了一阵,然后上了柏油路面。速度提起来的时候,杜城听到了风声,呜呜的,像是有人在哭。
三个小时后,车子进了三亚市区。
杜城睁开眼,透过车窗看外面的街景。椰子树,霓虹灯,骑电动车的本地人,光着膀子撸串的游客。三亚的夜晚跟海口的夜晚不一样,这里更吵,更乱,也更年轻。
车子没有去酒店,也没有去常虎的会所。它拐进了一条小街,停在一栋三层小楼门前。小楼外墙刷着米黄色的漆,一楼是茶室,二楼三楼亮着灯。